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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工 作 职 责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结合妇联工作的特点;制定年度计划;实施年度工作;

二、担负政府协调议事机构--花木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做好妇女儿童"十五"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女性成才;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依托社区,以家庭文明建设为载体,倡导家庭美德。提高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质量,发挥妇女组织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优势;

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志愿者"等活动,调动妇女积极因素,为花木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

七.参与政府再就业工程,广泛组织妇女开展家政、花卉等各项技能培训,积极为妇女上岗牵线搭桥,努力完成上级和政府下达的净增岗位的指标;

八、协助做好民心工作,关心帮助困难妇女儿童,为党的凝聚力工程出力;

九、围绕党建新格局;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拓宽妇女工作领域,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妇女多层次、多形式;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增强妇女工作渗透力;

十、总结推广镇优秀家长学校的经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合力;

十一、立足于优化妇女儿童发展和社会环境,建立花木社区妇女活动中心,努力促进逐步形成"党政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界参与"的新时期妇女工作新格局;

十二、结合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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