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
具有大专文化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均可报考,不受以前所学专业限制。 |
学制 |
录取后业余3年; 开办考前辅导班强化培训。 |
考试科目 |
国家统考科目:政治、英语、民法。能力考试科目:民法、刑法综合试题(由本院命题)。 |
考试时间 |
每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决定。 |
加分对象 |
年满25周岁或其他按规定可以照顾的对象(区局级以上劳模、先进、奖励、记功、艰苦行业、侨台子女、少数民族、烈属等)加20分。 |
毕业 |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发给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学习成绩优良,且通过学位英语或大学四级考试,经审合,由华东政法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可参加硕士招生考试及国家司法考试。 |
上课时间 |
2004年5月至10月;双休日上课 。 |
报名地点 |
1. 华东政法学院成教院
地 址:万航渡路1575号 (中山公园后门对面)时 间: 9:30—14:00 交 通:地铁二号线、轻轨明珠线中山公园站(汇川路)乘921路,一站路直达我院门口。
2. 黄浦教学点 地 址:贵州路189号(近南京路市百一店)办公室:313室 时 间:周一至周日
9:30—17:30 |
上课地点 |
黄浦教学点 贵州路189号(近南京路市百一店) |
收费标准 |
学 费:1200元/人 (不包含教材费)
报名费:30元(报名时带好1寸报名照1张 ) |
咨询电话 |
63502619 63503175 徐老师
陆老师 |
招生对象 |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中专、职校、技校等)。 |
学制 |
高中起点专科全脱产2年,全业余3年;
高中起点本科全脱产4年,全业余5年; |
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英语3科,报考的学员本科加试历史、地理综合卷作为参考分。 |
考试时间 |
每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决定。 |
录
取 |
实行定向报考,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
加分对象 |
年满25周岁或其他按规定可照顾的对象(区局级以上劳模、先进、奖励、记功、艰苦行业、侨台子女、少数民族、烈属、一级运动员等)加30分。 |
毕业 |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发给华东政法学院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且通过外语学位考试,政审合格的,由华东政法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可参加硕士招生考试及国家司法考试。 |
上课时间 |
2004年5月至10月底;每周二、四晚及周六白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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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贵州路189号(近南京路人民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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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黄浦教学点
地址:贵州路189号313、314办公室
报名时间: 9:30—17:30 |
收费标准 |
学费:高中起点专科辅导班1500元/人(业
余)
高中起点本科辅导班1700元/人(业 余)
(上述费用包含教材、讲义及辅导资料等)
报名费:30元(报名时带好1寸报名照1张 ) |
咨询电话 |
63502619 63503175 徐老师
陆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