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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须知
一、名称查询
1.名称查询:上海+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2.字号需有备用名3-4个
3.与名称相符的主要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
5.二个(或二个以上)股东身份证
6.委托书
二、设立登记
接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请带如下材料办理设立登记。
1.法人代表
(1)身份证:照片3张;私章;简历
(2)公安审查函
(3)户口簿复印件
(4)非在职证明:退休、待业证明或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非职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证明(农民)。
(5)外省市户口:上海暂住证。
2.其他股东
(1)身份证:照片1张;私章;简历
(2)外省市户口:上海暂住证
3.经营场所证明

  (1)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原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居民住房需房土部门出具改变房屋用途证明
4.验资证明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
办理税务登记需带资料
1.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及帐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付本;
3.营业执照:正、付本(带好收费收据);
4.组织机构代码证(总、分公司);
*5.法人代表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合伙人身份证;
6.公章、法人代表章、发票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条章;
*7.法人代表是本市户口的带户口簿、外地户口的带户口簿及暂住证;
8.经营地的产权证或经公证的房产租赁合同原件。
(自营业执照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