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及其特色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是一所具有专业特色的学院。它的前身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该系创立了一九八四年,是全国第一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系。一九八四年开始招生本科生,第二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一九九九年,法学院经授权正式招收同等学历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本科生所设专业为法学专业,下设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商法方向;研究生专业为国际法学专业。迄今为止,法学院已经招收了十七届本科生和十六届硕士研究生及三届在职研究生。

    法学院具有一支学风严谨、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均有硕士以上学历。资深教授、优秀教师均为本科法学专业开设课程。除现有教师外,法学院尚聘请律师界、政法部门以及经贸实务界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为法学本科开设相关实务课程。

    法学院下设中国反倾销研究中心、中国华东地区国际经济法培训中心、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电子阅览室、法律图书阅览室,并有具涉外特色的浩英律师事务为学生的法律实务实践提供场所。法学院历来以学生为本、创新为先为办学宗旨。为培养学生人文素质、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提高为社会服务的适应性,学院首先对外语、计算机应用、经济、金融以及贸易等公共基础课程、相关专业课程模块与法学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模块进行了合理配置,构筑了学生良好的知识结构,较好地适应复合型人才的社会需求。